二审依旧败诉 百度向四维图新公开致歉:赔偿6450万

2月9日消息,据媒体报道,近日,百度向四维图新发出了致歉声明,具体如下: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于2017年11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案号:(2017)京73民初1914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我司侵权并应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我司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京民终421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

我司主动履行(2017)京73民初1914号民事判决的全部判项。现依据该判决主文第二项要求,公开向贵司致歉。

北京面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面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事件回顾:

2016年,四维图新和百度合同终止,次年四维图新就百度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予续约,百度方面仍然继续使用四维图新提供的电子地图,通过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途径向公众提供电子地图产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提供电子地图。

百度地图声称采用自采数据,但法院认为百度等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地图由其独立创作完成。

因此认定百度网讯公司等未经许可,在“百度地图”、“百度CarLife”等软件上使用涉案地图的行为,侵犯了四维图新对其电子地图享有的著作权。

随后一审判令四维图新胜诉,百度停止侵权,赔偿四维图新6542.66万元。

百度不服判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以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但二审维持原判,驳回百度公司的上诉。

今年1月份,四维图新官方发布消息称,四维图新诉百度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终审胜诉,此次涉案金额为6450万元,百度应在判决10天内向四维图新赔偿经济损失6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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