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消息,2021年,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禁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对既有存量车辆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今年12月31日。
据央视新闻报道称,明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上路行驶,也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近年来,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年代步车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目前绝大多数老年代步车都属于典型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比如,在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某甲在网上下单购买某品牌新能源成人老年代步车。某甲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汽车行驶时,将行人某乙撞倒,造成某乙受伤、车辆受损。后某甲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后经认定,某甲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某甲驾驶的四轮电动车经鉴定为纯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又比如,在去年的一起事故中,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就在变道过程中与小客车发生事故,造成80多岁的驾驶人死亡,而他还要承担事故的一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