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留遗书跳楼案 班主任被认定无罪 男孩父亲当庭提出上诉

8月9日,江西11岁男孩跳楼自杀,留下遗书指认班主任用暴力手段,其父母刑事自诉孩子班主任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在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法院认定被告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判被告邹某无罪。男孩父亲张定杰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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