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通过其官方公众号公布了一起涉及网络购物平台的诈骗案件。案件中,一名被称为“00后”的小雅(化名)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实施了一系列虚假退货行为,非法牟利并骗取平台退款。
小雅在一次网络购物退货过程中,无意中少退了部分商品,却发现平台和商家未要求其退回这些商品,反而给予了全额退款。这一发现让小雅萌生了利用平台漏洞的想法。她开始故意在购物后只退回空包或赠品,以此骗取平台的退款。
在接下来的五个月里,小雅使用自己或他人的账号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并通过虚假退货的方式骗取退款,总计非法获利13万余元。她将未退回的商品联系回收商家出售,以此获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雅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因为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最终,法院判决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被予以没收。
法官在此案件中提醒消费者,应自觉遵守交易规则,合理使用退货权利,并在退货时遵循平台的退货规则和商家的退货要求。消费者应确保退回的商品与原始订单一致,不夹杂空包或部分退还商品,以维护电商平台的正常交易秩序和电商经济的健康发展。小雅的案例揭示了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强调了诚信交易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