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钱某和其女友何某某因在多家餐厅实施“霸王餐”诈骗行为,被判有罪。这对情侣在短期内向18家餐厅投放异物,声称在食物中吃到指甲,要求店家免单并支付高额赔偿。他们共向餐厅索取了55700元的免单及赔偿款,其中既遂金额为17600余元。
钱某和何某某的犯罪行为始于2024年3月,他们先后在南京、苏州、无锡、上海等地的餐饮场所实施了这一诈骗手法。两人将事先准备好的指甲放入食物中,然后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为威胁,迫使餐厅免单并支付赔偿金。他们的犯罪行为最终在一家餐厅被识破,该餐厅的店长在发现两人行为可疑后,安排人员跟踪并提醒其他餐厅注意,最终导致警方介入。
法院审理后认为,钱某和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